
初诊者注意事项
初诊者注意事项
初诊时请务必携带保险卡或医疗证明等。
※请注意保险卡的有效期限。如果保险卡已过期或无法确认有效性,可能会视为自费治疗。
我们将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状态,并努力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破坏、篡改或非法访问。
1.提供患者医疗服务。
2.医疗保险事务。
3.财务和会计处理。
4.报告医疗事故等。
5.提升患者医疗服务质量。
6.协助院内医学实习(作为临床培训指定医院和护士实习机构,我们为医学生和护理学生的实习提供信息支持。)。
7.院内病例研究,旨在提高医疗质量。
8.其他与患者管理和运营相关的业务。
1.与其他医院、诊所、药局、访问护理站、护理服务提供者等进行合作联络。
2.对其他医疗机构的查询做出回应。
3.如需为患者进行诊断,向外部医生等征求意见和建议。
4.委托进行样本检验等业务。
5.为了进行合理的药物治疗,向调剂药局提供检验结果。
6.向家庭成员解释患者的病情。
7.委托执行保险事务。
8.向审批支付机构提供处方的开具。
9.对审批支付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查询做出回应。
10.就接受事业者委托的健康检查向其通报结果。
11.就医疗责任保险等相关医疗事宜向专业团体或保险公司等进行咨询或报告。
12.其他与患者医疗保险事务相关的利用。
13.包括病例报告在内的学会或学术期刊发表的研究和药品等调查。
14.登记和利用院内癌症登记信息。
15.向进行地区癌症登记的公共机构提供信息。
16.在实施临床研究或试验时,或为判断是否进行临床研究或试验的目的,调查患者现在和过去的病历(诊疗记录)。
1.为维持和改善医疗・护理服务及业务的基础资料使用。
2.向外部审核机构提供信息。